组织租金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0:21 点击次数:193 文章作者:
——组织租金是企业存在的基本理由。其对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的根本意义在于:改变企业组织租金的分配模式和相对比例,为企业组织租金的生产提供激励。国有银行制度的演变历程和未来发展方向,已经并依然遵循这一模式。租金的分配模式和相对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合作组织。正因如此,人们通常把企业剩余理解成“准租金”、“准组织租金”或“组织租金”。在经济学说史上,租金和准租金都是在地租概念的基础上拓展的。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地租是指对使用土地的支付。组织租金是企业所创出的总收益在支付了所有组织成员的保留收入后的剩余,它相当于经济学中的“超额利润”或“净利润”。众所周知,经济学中的“超额利润”或“净利润”就是经济利润。可是,单凭经济利润一项是远远包容不了组织剩余的。即使加上企业自有可变要素的租金,就短期分析来说.还是遗漏了固定成本这一项。因此,不宜用准租金或组织租金术语来表征企业组织剩余。从长期的观点来看问题,如果不考虑企业内交易成本,企业的组织剩余应该等于总收入减去企业作为生产者和自有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机会成本之差额,即:长期中企业组织剩余=企业自有要素的租金+经济利润。与剩余收益不同,组织租金是指扣除合约各方“保留收入”之后的剩余,而保留收入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是指合约各方的机会成本。此余额是企业新创造的价值,在经济学中称为“组织租金”,在增值会计中称为“增值额”。将此余额作为各利益相关者利益分配的数量基础,就容易把他们捆在一起,使他们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的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