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0:18 点击次数:155 文章作者:
——政治献金是指政党组织或候选人个人从本国公民及团体那里接受的政治捐款。政治献金是民主政治中常态化的现象,定期举行的竞选以及政党和候选人的日常政治活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单靠政党或候选人本身拥有的资产很难满足,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募集。但是,政治献金也为有经济实力的个人或集团用金钱影响政治运作提供了可乘之机,由此衍生了“金权政治”,因此很多国家都从法律上详尽地规范了政治献金,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限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等。尽管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关于政治献金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但其中也不乏共性。大体上,政治献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关于政治献金的定义。要从法律法规方面规范政治献金,首先必须厘清政治献金的内涵,即何为政治献金。因此,政治献金的概念是各国关于政治献金的立法都涉及到的内容。美国《联邦选举竞选法》对政治献金的定义是:所谓政治捐献是指金钱或有价物的赠与、捐赠、借贷、垫付或储存,用以影响联邦公职的选举。日本《政治资金限制法》所定义的政治捐款是指提供或支付的除党费、会费及偿还的债务以外的金钱、物品及其他财产上的利益,财产上的收益不限于金钱和物品,凡是债务的免除、金钱物品借贷、劳务的无偿提供等,对受赠者具有财产价值的一切都属于财产上的利益。韩国相关的政治资金法律的规定是,所谓政治献金是指党费、后援金、捐助金、补助金,后援会募集的金钱和物品,以及政党的党纲、规章等规定的附带收入,或为其他政治活动所需接受的金钱或有价证券与其他物品的捐赠。第二,关于政治献金捐赠者的限制。为了避免政治献金的收授与利益输送或政治腐败牵连在一起,各国的立法对政治献金的提供者也进行了适当的限制。如美国《联邦选举竞选法》规定,不得接受外国人、和政府有契约关系的人、国家银行、公司、工会、以第三者名义进行的捐赠。德国《政党法》规定不得接受政治基金会、议会党团和各级议会团体以及从事公益、慈善或教会活动的法人团体、社团和财团法人的捐赠;同时也禁止接受职业团体受托转赠,政府持股比率超过25%企业及超过500欧元的匿名捐赠,以及明显附带特定经济或政治利益企图的捐赠。新加坡《政治捐赠法》规定的获准捐赠者包括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所控制的公司,其主要的或部分的业务在新加坡进行以及提名候选人参选的政党,除此之外,都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捐赠者,包括未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非合法登记为法人的团体,包括商务机构、社团组织、商业工会、互助会、慈善机构、合作社、信托机构等。第三,关于政治献金捐款数额的限制。由于政治资金的多寡是政党及其候选人能否在竞选中胜出的决定性因素,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同时保证政治资源的公正分配,各国对政治捐款额度的上限也作了规定。如美国两党竞选改革法规定,提名预选和正式选举分别作为一次选举,在每次选举中,个人对一位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000美元,年度捐款总额为3.75万美元;每年向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向一个政党全国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2.5万美元。日本规定,个人对政党及政党指定的资金团体的捐款数额不得超过两千万日元,对同一对象一年捐款上限为150万日元;企业及工会等团体的捐款额度根据其资本总额及会员人数进行限制,最高不得超过1亿日元。第四,关于申报政治献金收支的规定。政治献金收支公开是各国规范政治献金的相关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其目的是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党背后的支持力量以及政党的政策走向,从而防止政党在政策形成中偏袒有经济实力的个人或集团的利益。美国《联邦竞选法》规定,一年度中,所有200美元以上的收支都必须向联邦竞选委员会报告捐赠者的姓名、住址、金额、日期,支出的用途、金额、日期等。德国《政党法》规定,向政党或其地方组织捐赠超过1万欧元,政党必须在财务报告中注明捐赠者的姓名、地址以及捐赠数额;单笔捐赠超过5万欧元,必须立即向联邦议长报告,并将捐赠者的姓名公布在联邦公报上。日本《政治资金限制法》要求政党及政党指定的政治资金团体一年内超过5万日元的收支,必须详细记录政治资金的收入及支出金额、日期,支出用途、收入或支出对象的姓名、住址、职业(团体则记录其名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负责人姓名)、捐赠金额及年月日,并在向总务省或地方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申报后,将主要内容刊登在公报上,同时保留国民申请查阅的权利。尽管对政治献金进行必要的规制已成为共识,但是要规范政治献金也决非易事,相关法律总是有漏洞可钻,由此也就出现了很多政治献金丑闻,如,2000年1月德国前首相科尔因政治献金丑闻被迫辞去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职务;同年7月,以色列总统魏茨曼因接受法国犹太商人的巨额捐赠向国会提出辞职;2002年,美国安然能源公司破产案牵出了布什政府的政治献金丑闻;2007年12月,英国首相布朗因工党涉嫌收受地产富商巨额秘密捐款而受谴责,使布朗政府陷入危机。美国的金钱政治由来已久,至少已经延续了漫长的一个世纪。曾经帮助威廉·麦金莱赢得1896年大选的马克·汉纳就曾说过:“要赢得选举,需要两个东西:第一是金钱,第二还是金钱。”美国历任总统和国会选举的花费都高得惊人。据统计,2000年总统竞选所花的费用高达30亿美元,创下了历史最高纪录;2004年总统选举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联邦政府有数千万美元津贴,也不足以展开“金钱之战”,政治献金由此成为美国选举制度中的一个重量级砝码。在美国,金钱政治的合法化,为各种利益集团影响政策提供了合法而有效的渠道,而巨额的竞选经费使竞选者完全依赖于利益集团的帮助。正因为金钱对美国的所谓民主选举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美国竞选法规定,为特定的候选人提供政治捐款(俗称“硬钱”),在一次选举中对每位总统候选人和国会议员候选人捐款额的上限是1000美元,个人在一次选举中可为政党捐献的钱不得超过2万美元;用于捐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上限为5000美元,每年个人所允许捐献的资金总额不能超过2.5万美元;捐款超过200美元的都要有详细的记录。选举法同时明确规定,政府官员为政党发展募集资金(俗称“软钱”)则无禁令。个人和企业或工会是被禁止直接出资帮助国会议员候选人和总统候选人进行竞选的,但他们可以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和个体资助集团资助选举,其数额不受限制。虽然“软钱”不能用于候选人个人,只能用于为政党及其各级组织动员选票,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软钱”的上限,这实际上给政治捐款开了一个方便之门。以1980年为统计起点、2000年为统计终点,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竞选经费支出总额“硬钱”增长了将近9倍,“软钱”增长了将近12倍。20世纪90年代以前,共和党经费充足,其支出是民主党的两三倍。1976年大选共和党支出2013万美元,而民主党仅支出683万美元;1980年大选共和党支出3750万美元,而民主党仅支出1000万美元。90年代后,民主党加大了对总统候选人助选资金的投入,其支出与共和党不相上下,差距越来越小。对于利益集团而言,政治献金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院外活动战略的组成部分——利用手中雄厚的资金,他们开辟了一条条通往国会山和白宫的特殊通道。现任美国总统小布什明确表态支持的“国家导弹防御”(NMD)计划,与大军工企业和军火商集团对他竞选总统的赞助是密不可分的。美国政府拒不执行关于防止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是因为在这一决定中受益的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多个行业,而这些行业的大公司,都是小布什竞选时的主要赞助者。能够支付庞大竞选费用的只有少数特殊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影响美国政策走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靠金钱优势取得的。利益集团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游说国会及白宫,当遇到讨论和表决与本集团利害攸关的议案或政策时,他们为了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往往会不惜重金进行游说。尤其在总统选举和国会议员改选期间,利益集团更是抓住参与和影响政治的这一最佳时机,不但积极在某党有影响力的人物中为自己物色可能的未来代言人或利益保护者,而且更积极努力地投入到能使自己看好的候选人登堂入室、成为竞选胜利者的实际活动中,最重要的一项活动就是为之筹资捐款,可谓既出力、又出钱。当然,各利益集团的政治献金并非都“孤注一掷”。许多利益集团往往是两边下注,既给民主党捐钱,也给共和党捐钱。2004年选举战中,小布什成立了一个庞大的筹集竞选资金组织,募集了1.7亿美元的竞选资金,成为历史上美国总统竞选最为庞大的一笔竞选经费。按照以往的规律,现任总统一般是在大选年前一年的9月份左右宣布参加竞选的,而小布什为赢得第二个任职,将竞选活动作了许多提前。其目的就是想借助伊拉克战争给他带来的高支持率,争取尚在观望选民的认可,获取尽可能多的中间派势力的政治捐款。小布什新的竞选班子刚刚组建,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马克·莱西科特就表示,将出任小布什竞选委员会的主席,该委员会副主席杰克·奥利弗出任竞选班子的财务副总监,以帮助小布什募集和管理巨额竞选资金。更为有趣的是,就在小布什向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递交参选文件后不到12小时,共和党党团控制的参议院就顺利通过了小布什提议的削减股票利息税决议案。此举有力地支持了小布什正在出台的一系列经济调整政策,非常有利于他的竞选活动,这无疑使小布什的2004年美国总统竞选处于非常有利的状态。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约100万共和党核心选民通过各种形式给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捐款8000万美元,约占小布什竞选经费预算的47%,其中大部分被用来进行议题广告。民主党方面也不示弱,加强了对候选人克里的助选活动,前总统克林顿在民主党全国性组织“民主党领袖协会”上发表讲话,号召民主党团结起来,发扬1992年击败共和党的传统,尽量减少党内竞争,积攒力量一致对外。克林顿发表的呼吁不仅得到民主党内部的重视,还得到非民主党自由派组织与利益集团的响应,他们举行协调会,共同支持民主党及其候选人,表示要在关键的几个“战场州”为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募集5000万美元的竞选经费。金钱政治是美国政治的一大突出特点,也是美国众多利益集团参与或影响政治的重要手段与途径。美国政治观察家弗兰克认为:“现代政治的现实是,……若与财富结盟,就易于成功而鲜于失败。在这里,独立和美德是很难保持的。”“竞选资金是一个在许多方面都令人困惑的话题。但可以确信的是,正是金钱,才决定着我们民主制度的最基本的东西:即由谁来参加竞选,谁能赢得竞选,以及他们如何执政。”政治献金如今已成为美国政治制度中根深蒂固的顽疾,然而,正如美国一位竞选工作人员说过的:“双方都能从中得到好处,又有谁愿意改革呢?只要有这种需要,政治献金制度就会继续存在下去。”曾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安然公司一案,人们不难看出政治献金制度对美国政治介入之深。据统计,自1990年以来,安然及其员工共为各类政治选举提供过577万美元的捐款,其中3/4都用在了共和党候选人的身上,国会中有188名议员都曾接受过安然公司的好处。因此有人指出:“如果每个议员都要因为接受过捐赠而回避安然案的话,那么国会就将不复存在了。”美国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总统在其著名的《告别辞》中告诫美国人要提防政党制度的危害,认为它是一种腐朽的制度,只能带来“派系斗争”与“尔虞我诈”。台湾《?HYPERLINK "http://bbs.myspace.cn/"?中国?时报》2008年12月5日以《亿元“金贡”扁家不保证成事》为题报道:扁家弊案这周算是“金控周”。据了解,特侦组除了昨天约谈101董事长陈敏薰外,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前天主动接受约谈,大前天则是国泰世华蔡镇宇,元大金控的马志玲则在上周末接受约谈。据透露,蔡明忠与蔡镇宇均是主动联系特侦组说明,而非接到特侦组的传票始到案。据了解,接受约谈的金控董事长,均针对与扁家的金钱往来有所说明。如其中一位大老板表示,他曾三次合计带5000万元新台币现金进官邸,但强调这些金钱都是“政治献金”,并无不法情事。据指出,特侦组亦曾讯问金控业者海外直接汇款给扁家情事。由于金控负责人系主动到特侦组说明,对案情侦办与厘清有相当助益。从辜仲谅、蔡镇宇到蔡明忠,特侦组对扁家在金改所涉及的资金流动,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消息人士透露,金控业“进贡”扁家的金额,1亿元是门票,且不保证最后是否能成事。换言之,想入局的人,坐上桌,就得先贡献1亿元。据指出,有位女性金控业负责人,就是给了1亿,最后却无法如愿。据了解,1亿元政治献金者,至少有两家。至于交付3亿元“政治献金”者,至少有四家。这种情况,通常是业者已具合并的实力,只是希望?HYPERLINK "http://bbs.myspace.cn/"?陈水扁?与扁嫂可以“成全”。据指出,虽说元大证副董杜丽萍承认陪元大马家送2亿元现金进宫邸,但金控业认为马家应是“3亿元级”,如果真的只有2亿,只能说“是扁家给马家打折价”。而门票最高的10亿元,据了解,有三家金控业者的“政冶献金”达到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