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团
发布时间:2022-03-02 16:49:36 点击次数:40 文章作者: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对金融集团的监管》文件中对金融集团的定义,金融集团是指:1.主要从事金融业务,并至少明显地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经营活动的企业集团;2.金融控股公司在英国称为金融集团,在美国最早即为银行持股公司,它不同于德国等西欧国家的全能银行.全能银行是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而金融控股公司则是由数个从事不同金融服务活动的公司所组成的集团;3.在此金融集团是指在统一管理下主要从事至少两个金融行业(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集团公司。PDCA法的最大特点就是上期执行结果经检查后列入下期实施计划进行滚动运作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中国,金融集团的主要特征是综合经营和规模扩张,金融集团综合经营的原动力是居民收入的提高与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信息技术进步为金融集团的大规模经营提供了技术基础,日益激烈的竞争是金融集团规模扩张的外在压力,在全球金融竞争的舞台上,金融集团必须大规模地进行综合经营。中国居民的国内外竞争压力将不断推进中国金融业的市场化与国际化。两种力量相互作用,构成了中国金融机构实行综合化经营和规模化经营的内在要求与外在压力,中国金融业的领头企业要直面全球金融竞争,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和综合化经营道路,但发展金融集团并不是提倡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要走综合经营道路,中国庞大的金融服务市场中的任何细分市场,都存在“金融专卖店”的生存空间,只要它有核心竞争力。日本瑞穗金融集团是2000年9月29日由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组成,于2003年1月成立,资本金1兆5409亿日元,为世界金融集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