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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割肉
发布时间:2022-03-02 16:49:32      点击次数:38      文章作者:
——典故名。汉武帝一次赐从官肉,东方朔先拔剑割肉,揣进怀里,拟归遗其妻。武帝责之,朔再拜曰:“受赐不待诏,何无理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武帝嘉其言,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其妻。后用宴享不忘眷属之典。典见《汉书·东方朔传》。曰:“久之,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东方)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日:‘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妻之。朔人,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生起自责也。’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责,乃反自誉!’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苏轼《上元侍饮》:“归来一点残灯在,犹有传柑遗细君。”宋·陆游《村饮》:“丛祠怀肉有归遗,官道横眠多醉人。”后用宴享不忘眷属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