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8:20 点击次数:273 文章作者:
——公募性基金。募捐地域为全国。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6号北京富东大厦。宗旨:通过向国内外热心于支持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集资金,扶植中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和活跃社会文化市场及开展其它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募集基金、专项资助、国际交流、咨询服务、教育培训、评比奖励、文艺演出、会议展览、编辑出版、公益扶贫。原始基金数额:34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文化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康明。基金会登记时间:2000年1月20日。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0017号。业务主管单位: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