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5:54 点击次数:131 文章作者:
——公募性基金。募捐地域为全国。住所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国职工之家817室。宗旨: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推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和发展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利益。业务范围:依法募集资金; 资助工会开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活动;资助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推进工会开展的“送温暖工程”、“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职工公益事业;为职工提供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资助、咨询和法律援助;对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以及他们的子女出现的生活困难给予资助;与境内外劳动界、工会界开展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业务和学术交流。原始基金数额: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基金会登记时间:1994年9月6日。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0053号。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