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钉
发布时间:2022-03-02 16:47:45 点击次数:66 文章作者:
——①饰金铁钉。1965年,辽宁省博物馆考古人员在北票县西官营子村将军山东麓冯氏陵园“长谷陵”所在地,发掘了一座十六国时期北燕贵族冯素弗夫妇墓。在迷宫式虚墓里,木棺彩画羽人、建筑等图像,棺环、棺钉铁质而饰金,说明当时沿用汉制,皇族勋臣葬用“画棺”。据《晋书》记载,冯素弗为北燕天王冯跋之弟,北燕国的缔造者之一,死于太平七年(公元415年)。该墓是关于十六国时期考古的重要发现之一,对了解当时中原和北方民族的文化关系有重要价值。墓里还发现有金牌、马蹬,此为中国目前所见最早的马蹬。②古代木质大门上的泡钉。在封建社会,衣食住行均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制,其中尤“以建筑形式来明辨居者身份等级是最简易而又收效显著的方法”。所以都城、宫殿、宅第、陵墓等均是以礼为准则设计建造出来的,布局、规模、形式、色彩、装修等处处都体现着礼的制度。同时这些建筑物也就不再单纯的具有使用功能了,更多的是表现出秩序和等级的社会功能。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也建筑在四合院的一砖一瓦之中。例如对大门的规定,可以分为王府大门,广亮大门、金柱大门、如意门、蛮子门、鹰不落等。这不同种类的大门不仅是建筑形式上的区别,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森严的等级观念。以至于外人只要看一眼大门、戗檐、门钉、影壁或门板等,就可以知道这家主人的身份和地位,是文官,还是武将,是殷富之家,还是一般百姓。于此一斑可窥全豹,所谓门当户对,门第相当,正是反映了住宅大门与主人身份地位之间的一种密切关系。北京古代建筑的屋面上都要安置吻兽,这原是道教符箓派中的一种镇压法物,以避禽兽、鬼魅、盗贼等的侵害。吻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呈不同的形象,有的近乎鱼形,有的似鱼非鱼,有的似鸟非鸟,发展到封建社会后期,渐呈龙形,并被列为龙的九子之一。吻兽是安在古建筑屋顶的正脊、垂脊、戗脊、围脊等各屋脊的尽头或转折处的,被称作鸱吻、殿吻、龙吻或螭头等,但这些都是帝王宫殿的专用饰件或名词,而一般老百姓的住宅则不敢安装吻兽。但在四合院的正脊的端头,也会有向斜上方扬起的构件,俗称“蝎子尾儿”。皇上家的称作头称作吻,而老百姓的则要称作尾儿,这也是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的反映。门钉等级制度也十分繁细。门钉之始,原是专为实用而设计的。门板的构造,是集通肘版、副肘版、身口版等而成。当将数块板材拼成一整块门板时,必加幅以系之,用钉加以巩固,但在扉面就显露钉子的痕迹来,影响观瞻,所以便将钉帽作成泡头形状,由结构而变为装饰之物。明清以后,才作为分别尊卑的标示。门钉之制,最早见于记载是《洛阳伽蓝记》之“永宁寺浮屠”。其言曰:“魏灵太后起永宁浮屠,有四面,面有三户六窗,户皆朱漆,扉上有五行金钉,合五千四百枚,复不金环铺首。”到了宋代门钉制度,据营造法式所载:“每径一寸,即高七分五厘。每径三寸,每二十枚一功。每增减五分,各加减二枚。”明太祖光复华夏,刻意复古,曾经命张筹等考证门钉制度,但没有结果。所以明初对于门饰的规定,如首面摆环,均极严格,唯独门钉,语焉不详。门钉数目之有严格规定,据文献所载,实始于清。如乾隆大清会典载:宫殿门庑皆崇基,上覆黄琉璃,门设金钉。坛庙圜丘(土遣)外内垣门四,皆朱扉金钉,纵横各九。亲王府制正门五间,门钉纵九横七。世子府制正门五间,金钉减亲王七之二。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与世子府同。公门钉纵横皆七。侯以下至男递减至五五,均以铁。又《光绪大清会典事例》中记载:顺治九年,定亲王府制,每门金钉六十有三。世子府制减亲王七之二。郡王府制及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同。于此繁繁琐琐之中,可见制度繁缛,等级森严之一斑。在四合院中房顶上的瓦也有讲究,筒瓦只有皇上王公贵族才能使用,在民居中比较少见,最常见的是合瓦,从远处望去犹如一片灰色的鱼鳞。